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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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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3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因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5%以上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4月13日,福华科技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268,261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4.67%减少至9.67%,累计变动比例达5.0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股票代码:6003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共裕村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29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4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山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山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福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相应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12个月的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107,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4,797,38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529,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7%,权益变动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华科技持有上市公司29,529,124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7%,其中质押的股份为26,100,0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披露时间:2022年7月27日

  前次权益变动方式:福华科技根据自身资金需求于2022年4月19日到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13,626,442股股份,持股比例减少4.54%。上市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836.71万股,导致福华科技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并减少0.46%。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华

  2023年4月14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

  3、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华

  2023年4月14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华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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