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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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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3-006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永新融磊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对股东浙江中科东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中科”)、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中科”)以及永新县融磊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新融磊”)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公告。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受限制。永新融磊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1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3%。

  截至目前,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期限已届满。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

  1、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减持计划期间内具体减持情况

  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常德中科、浙江中科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永新融磊

  1、股东永新融磊减持计划期间内具体减持情况

  ■

  2、股东永新融磊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浙江中科、常德中科以及永新融磊在本文中的减持前持股比例和减持数量比例与2022年10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中的减持后持股比例和减持数量比例不一致,是由于12月22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1,544,580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26,269,812股变更为227,814,392股所导致。

  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

  2023年4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因自身资金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浙江中科、常德中科(浙江中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常德中科的受托管理人均为中科招商,二者合计持有公司0.19%的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持有公司股份40,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常德中科持有公司股份38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a、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浙江中科、常德中科;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

  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减持股份不受限制。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b、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自限售期届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80%,限售期届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股东永新融磊

  2023年4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永新融磊《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永新融磊因自身资金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永新融磊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永新融磊持有公司股份5,64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8%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a、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永新融磊;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度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b、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永新融磊承诺: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仍然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永新融磊承诺:本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永新融磊承诺:自2019年1月15日起未来的6个月内(即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永新融磊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永新融磊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永新融磊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浙江中科、常德中科和永新融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

  2、永新融磊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关于计划减持中富通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3-00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9日和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22-049)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6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新增为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5.2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信息”)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天创信息与该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天创信息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8月1日

  注册号:913501002601951900

  住 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忠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转让、维修;电子计算机信息工程的开发及服务;计算机及软件、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批发、代购代销;生物特征采集识别设备研发;人脸、虹膜、静脉及指纹采集技术设备研发;DNA采集识别设备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档案数字化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天创信息90%股权)

  经查询,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天创信息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最高额度:2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4、借款用途:经营周转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15,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促进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举措,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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