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95.7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青海国投的通知,获悉青海国投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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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青海国投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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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是否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青海国投其自身用于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属青海国投日常融资需要,融资资金为青海国投自身使用。
(2)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并说明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
青海国投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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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融资款项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青海国投日常经营所得,目前青海国投资信状况良好,各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
(3)青海国投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青海国投股份质押属控股股东自身日常融资增信措施的需要,不占用上市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及融资通道,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等活动造成影响。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名称: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
主要办公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A座13-14层
法定代表人:程国勋
注册资本:587,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对服务省级战略的产业和优势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构建企业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发起和设立基金;提供相关管理和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经营矿产品、金属及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材料、有色材料、工业用盐、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铝及铝合金、铁合金炉料经销;房屋土地租赁,经济咨询服务,对外担保,实业投资及开发;矿产品开发(不含勘探开采)销售;普通货物运输;煤炭洗选与加工;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页岩油、乙烯焦油、沥青销售。
主营业务情况:青海国投的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钾肥、钢铁、煤炭及贸易行业板块,其他板块包括金融、新能源、物流业务等行业。
(一)截至2021年末,青海国投合并资产总额1255.51亿元,合并负债总额665.15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590.36亿元,公司合并营业收入374.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4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86亿元。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98%,流动比率70.75%,速动比率62.1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22.42%。
截至2022年9月末,青海国投资产合并总额1409.64亿元,合并负债总额655.47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总额754.17亿元,公司合并营业收入372.2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3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3.83亿元。2022年三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5%,流动比率110.61%,速动比率101.9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45.12%。
截至2022年9月末,青海国投本部各类融资性债务余额为186.42亿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银行借款本金为22.57亿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本金为74亿元。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跟踪评级方面: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青海国投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目前青海国投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四)本次股份质押融入资金的一部分用于经营国内贸易,扩大贸易规模;另一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还款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得。
(五)青海国投本次质押股份是为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属于融资增信措施,本次股票质押的履约保障比例可控,履约能力较强。目前青海国投暂无追加担保的计划,且其所持有的股票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强制平仓的情形。
(六)公司与青海国投最近一年又一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均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详见2022年6月30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2年8月11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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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12月8日,公司已收到外贸信托-鑫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共计101,415,890.41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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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