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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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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上午09:15至2022年12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5,47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8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数为284,299,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12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所持股份数为1,17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6,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所持股份数为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所持股份数为1,175,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1%。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45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0,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9%;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45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2%;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0,3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979%;反对1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程静律师、牛璐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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