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钥信信息”)直接持有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股份57,351,6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4%。其中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曾犁直接持有钥信信息97.86%股份,构成间接持股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钥信信息本次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3,289,200股数据港股份,即公司总股本1.00%,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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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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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公司间接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在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本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作为公司股东承诺:
1、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届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的25.00%。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钥信信息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钥信信息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钥信信息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00%时除外;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钥信信息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届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40.00%,每年减持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的25.00%。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钥信信息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钥信信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钥信信息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