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从操作流程来看,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在询价启动、定价、成交三个关键时点均需及时披露公告,向投资者传递询价转让第一手进展消息,整个流程由证券公司组织实施并开展核查,提高了操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从询价转让成交价格和转让后的股价表现看,前述案例成交价平均为市价的九折,显著高于底价。询价转让计划书和定价公告披露后1周,相关公司股价平均上涨1.65%和3.33%,市场表现较为平稳。
有效缓解二级市场压力
在科创板询价转让的交易双方中,出让方以创投股东为主,包括深创投、红杉资本等知名创投机构。受让方限于具有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险资机构、QFII等。
富国基金权益研究部总经理陈杰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询价转让中的受让方主要为具有专业定价能力的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促进创新资本的循环使用,对于科创板长期稳定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对于市场来说,询价转让首先能够实现转让大股东与受让机构投资者之间的股份转移,规范有序地以更为市场化的价格完成转让。通过科创板询价转让制度能有效降低其他方式对二级市场的影响,维护市场信心,有助于形成更为稳定的投资环境。”
实际上,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询价转让制度也有其独特魅力所在。例如,询价转让对转让数量有1%下限要求、无上限要求,允许多方共同转让或受让,既合理满足早期投资人的退出需求,也便利机构投资者较快建仓。
“公募基金积极参与科创板询价转让,一方面是受到科创板高成长性股票质量的吸引,另一方面根据规定,询价转让的底价不得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因此询价转让的价格可能更具吸引力,公募基金通过询价转让的形式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科创板优质标的股份并进行长期投资。”陈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