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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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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00元,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5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2年3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4)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农业银行自2022年3月4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年(FOF),基金代码:009184)、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三年(FOF),基金代码:009183)和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简称: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两年(FOF),基金代码:009174),并同步开通上述基金在农业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22年3月4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农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更正稿)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000元,即每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10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如有)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如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2年3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登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5)咨询方式

  a登陆公司网站:www.dfham.com;

  b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6)本基金于2022年3月2日发布的《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中红利发放日的日期有误,特此更正。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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