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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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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泰和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部分代销机构及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浦银安盛泰和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部分代销机构及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2年3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泰和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A类012787、C类012788,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及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直销平台”)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1、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2年3月4日起开通。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或电子直销平台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通过上述代销机构进行本基金的基金定投每期扣款金额为最低1元起,具体扣款金额以上述代销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3)上述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通过电子直销平台申请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 100 元。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时间以电子直销平台《浦银安盛基金定期投资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具体规定为准。通过电子直销平台终止定投业务,应遵循《浦银安盛基金定期投资协议》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进行办理。

  二、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22年3月4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各销售机构官方网站页面公示为准;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优惠。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用,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基金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关于浦银安盛泰和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3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泰和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A类:012787、C类:012788 ,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1、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2年3月4日起开通。

  2、定投起点金额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网银或者手机银行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每期扣款最低金额详见下表,具体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定投指投资人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固定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上述代销机构于固定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上述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按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3)基金定投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变更和终止以上述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 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开展时间

  自2022年3月4日起。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进行本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业务,均参加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原费率为固定费用不打折,具体费率优惠活动细则以上述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用,不包括基金转换、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基金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浦银安盛安弘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本基金每笔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最短持有期期满后(含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已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有效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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