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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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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81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9日;

  3、公示方式: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亦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其他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映;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各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各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的高级主任师及以上核心员工,均与公司有劳动或聘任关系。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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