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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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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丰”)合计持有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从26,900,000股减少至2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9778%减少至4.99998%。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信息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12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4,4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78%。具体明细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均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减持计划预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股票代码:688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2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3: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楼2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4: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楼2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达晨创泰

  ■

  (二)达晨创恒

  ■

  (三)达晨创瑞

  ■

  (四)达晨创丰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达晨创丰持有上市公司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836.SZ)股份比例为7.309%。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65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67%。

  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法律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78%。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 4,4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78%。具体明细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道通科技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及达晨创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档案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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