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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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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4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265%。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公司发展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4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芯导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芯导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等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万股。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500.00万股变更为6,00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500.00万元变更为6,000.00万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12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有关制度拟订〈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施行。根据公司首次公司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导科技”)于2021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4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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