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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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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1–08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0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21年12月15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21.213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与所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借款次数较多,若年度内发生的每笔借款均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将造成公司董事会频繁召开,且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为精简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所属公司2022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2022年度向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为21.213亿元(已包含以往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的累积借款余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2022年度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借款的具体额度,借款余额上限为21.213亿元,授权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以市场融资成本为基础协商确定,并逐笔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所属公司提供的借款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2年公司对所属公司担保的总额预计将达81.5亿元(其中子公司对其下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50亿元的担保额度),预计将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且部分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董事会今后在审议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的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须逐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由此将可能造成公司股东大会的频繁召开,不利于会务精简和提高融资时效。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就涉及前述条件的担保事项继续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上限为81.5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之间调剂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累计合同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其中单笔远期结售汇或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300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85)。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8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以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分别为所属公司(以下“所属公司”均指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福日实业继续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以下万元、亿元均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广东以诺继续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8,298.96万元,为广东以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11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继续为福日实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担保额度在2021年2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1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6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福日实业提供9亿元、对广东以诺提供2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日实业

  公司名称: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

  法定代表人:温春旺

  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节能环保产品、光伏设备,光电材料、器件及应用产品,移动通信终端(含手提电话)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能源技术研发;应用软件、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金属材料、珠宝首饰、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煤炭、焦炭、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燃料油、柴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对外贸易。苯、甲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甲醇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

  福日实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福日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广东以诺

  公司名称: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利祥路137、139号

  法定代表人:石利笋

  经营范围:塑胶制品、固定电话机、传真机、电子产品、移动电话机、无线终端(固定无线电话、对讲机)、计算机硬件、网络终端产品(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产品、网关)、视频通讯终端产品(全球定位系统产品、机顶盒)、数据类产品(数据卡)、数码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电子设备、微电子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以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65.5851%股权、34.4149%股权,广东以诺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以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及广东以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福日实业及广东以诺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福日实业及广东以诺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福日实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3亿元,担保余额为58,298.96万元,公司为广东以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65亿元,担保余额9.11亿元;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其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5.54亿元,担保余额为251,836.1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15.93%、119.40 %;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5.19亿元,担保余额为251,836.18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4.27%、119.40%;除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8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公司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拟开展远期

  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为锁定未来时点的外汇交易成本或收益,使进出口贸易业务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降低汇率波动对外汇结算造成的风险,公司的所属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科技”)拟在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累计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单笔远期结售汇或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300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根据福日科技的进出口业务结售汇需要,用于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收付的外币金额为原则,拟在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或者银行信用额度为保证金与合作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逐笔签订远期结售汇及期权申请确认书,其中单笔远期结售汇或期权业务金额不超过300万美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累计合同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

  二、福日科技基本情况

  福日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5%股份。福日科技注册地址为福州马尾快安M9511工业园C座第五层前区A4;法定代表人为陈富贵,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通讯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的代购代销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饲料(不含添加剂)、鱼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医疗器械销售;房屋租赁;黄金、珠宝首饰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福日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864.94万元,净资产为 1,489.36万元,负债总额为19,375.5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40,661.22万元,净利润为412.44万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福日科技的总资产为25,525.50万元,净资产为1,717.61万元,负债总额为23,807.8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08,999.23万元,净利润为228.25万元。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必要性

  福日科技主营进出口业务,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交易量大,频率高,周期较长。为锁定未来时点的外汇交易成本或收益,使进出口贸易业务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降低汇率波动对外汇结算造成的风险,福日科技有必要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外汇期权又称货币期权,是一种选择契约,其持有人即期权买方享有在契约届期或之前规定的价格购买或销售一定数额某种外汇资产的权利,而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则有义务在买方要求执行时卖出(或买进)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的该种外汇资产。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遵循的是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所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其交易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其预测的进出口外汇流入净额,且外汇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须保持一致。开展该类业务,福日科技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信用额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期权业务锁定外汇汇率,既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的要求,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五、远期结汇及外汇业务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准则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操作过程中,经办部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二)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三)强化内部风险报告机制。福日科技应在每季度后3个工作日内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情况报告给公司财务部;当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业务亏损或潜亏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时,福日科技应在情况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向公司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14 点 5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已经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法:

  1、联系电话:0591-83310765, 0591-87111315

  2、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3、邮政编码:350005

  4、联系人:吴智飞、陈懿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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