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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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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2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的基本情况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9)。

  二、首次回购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82,8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成交最高价为32.8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2.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725,474.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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