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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
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

  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程

  2020年08月17日,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披露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Barto Gold Mining Pty Ltd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0年09月23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01日、2021年02月20日公司相继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已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29号、2020-032号、2020-037号、2020-038号、2020-039号、2021-003号公告。

  2021年03月0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21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49号),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问题数量较多,部分事项所涉时间跨度较大,需要协调澳洲标的公司、多方境内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实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

  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位于西澳大利亚珀斯,主要业务为黄金的勘探、开采与加工。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跨境收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和审计相关工作的时间受到澳大利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峻形势及航空管制等防控工作的较大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推进相关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影响如下:

  1、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根据第56条澳大利亚紧急事件管理法案宣布自2020年3月16日开始封国,西澳政府响应联邦政府号召,于同一时间关闭边境,截至本公告日,西澳边境对非澳洲籍人士仍未全面开放。公司聘请的国内中介机构在2020年8月底正式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相关工作,受制于澳大利亚当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及航空管制等要求,公司聘请的国内中介机构不具备到西澳大利亚珀斯开展现场审计、走访、访谈等核查程序的条件,相关工作的开展方式和开展进度受到较大影响。

  为此,公司聘请了澳大利亚信永中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澳洲”)为本次交易提供标的公司的财务审计服务。但由于信永中和澳洲的本项目团队成员位于昆士兰州、维多利亚州等多地,受西澳大利亚区域限制等疫情防控影响,信永中和澳洲项目团队到标的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的时间较预期有所延长。

  具体疫情防控政策有:

  西澳政府于2020年3月颁布《西澳大利亚政府疫情管理计划》,进行封州,封城;西澳政府2020年11月14日仅对除了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以外的州开放边境;2021年1月31日,西澳政府宣布自2021年1月31日下午6点开始,为期五天的州境内封锁,矿区与城市的公共交通暂停开放。

  澳大利亚各州之间,可以根据疫情情况制定不同的封州和封城政策,州外外来人员会被强制执行隔离和限制离境等要求。

  为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及审计核查程序的完备性,兼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实施时间计划,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基准日由原计划的2020年6月30日调整为2020年8月31日;

  2、标的公司位于西澳大利亚珀斯,受当地新冠疫情及防控要求影响,标的公司工作人员往返交通受限,标的公司部分人员只能采取远程办公、线上办公;且考虑到境内外中介机构工作方式与工作时长的差异,部分审计核查程序(如函证等)的开展、工作底稿的收集以及境内外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的沟通与讨论,都较正常情况下的国内项目所需时间更长,标的公司的审计工作开展效率受到影响;

  3、公司聘请的境内中介机构的项目组人员所在地涉及北京、上海、山东、辽宁、江苏、浙江、湖北、福建、河南等多地,为防控国内新冠疫情,中国部分地区在2020年底至2021年初期间采取了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等措施,导致境内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在新冠疫情影响期间的相关工作开展效率受到影响。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特申请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1年3月31日申请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1、本公司及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积极与各中介机构加快落实相关工作,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问题数量较多,部分事项所涉时间跨度较大,需要协调澳洲标的公司、多方境内外中介机构进行补充、核实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截至目前,《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仍需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和发表意见,境内外中介机构均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至2021年4月8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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