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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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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万盛股份 股票简称:603010 公告编号:2021-04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1年2月25日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年3月30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000万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1、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

  2、授予数量:1000万份

  3、授予人数:84人

  4、行权价格:25.66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总数为1250万份,其中预留部分25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00万份;②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相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8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上述授予条件中的第1、2项外,还必须同时满足公司以下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基于公司在各业绩考核期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测算,并扣除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支付成本的影响,以及因并购子公司在对应业绩考核期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影响。最终以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成就,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的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内所获权益申请行权,否则,其相对应的权益作废,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所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

  (3)针对激励对象的额外考核条件

  针对激励对象,制定以下额外考核条件:

  ■

  (4)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条件选取了与净利润有关的指标,该指标有助于直接反映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公司面临的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公司而言,业绩指标的设定能够促进激励对象努力尽职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指标设定不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万盛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659、0000000660、000000066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年3月30日

  四、本次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2021年-2024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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