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一步调剂的情况概述
2020年6月1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担保议案,同意2020年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和专项担保额度400亿元人民币。2020年10月9日、2021年3月1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对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进一步更新对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子公司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并拟增加下属子公司分类担保名单。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6月1日、2020年8月27日、2020年10月9日、2021年2月22日及2021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0-016、【CIMC】2020-036、【CIMC】2020-070、【CIMC】2020-082、【CIMC】2021-010及【CIMC】2021-016)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现因本集团业务扩展需要,拟在2020年度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对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控股”)、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集瑞联合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瑞联合重工”)、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融资租赁”)、中集运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中集载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运载”)、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财司”)及中集模块化建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模块化”)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
二、担保调剂情况
1、集装箱控股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0.5亿元内。
调整后: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20.5亿元内。
本次集装箱控股对其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调增已经由集装箱控股董事会于2021年3月12日审议通过,无须提交集装箱控股股东大会,及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中集天达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8亿元内。
调整后: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3.5亿元内。
3、集瑞联合重工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2亿元内。
调整后: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5亿元内。
4、中集融资租赁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2.5亿元内。
调整后: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他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0亿元内。
5、中集运载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2亿元内。
调整后: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3亿元内。
6、中集财司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20年度,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4亿元内。
调整后:
2020年度,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2.5亿元内。
7、中集模块化变化调整如下:
调整前: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5亿元内。
调整后:
2020年度,该公司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等值人民币1.2亿元内。
三、调剂担保额度的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集装箱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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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集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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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集瑞联合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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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集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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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集运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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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集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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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集模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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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集团对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管理
本公司遵循上市公司担保管理要求,所有担保业务在此前提下开展: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投资的控股子公司、联营及合营公司2020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及项目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确需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方须按持股比例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
对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过程中的少数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必要时反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由本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监控与管理。
五、本集团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0,484,863千元,占本集团2019年末净资产的91.7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