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2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7)已于2021年0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0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3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3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3月12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2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87,192,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934%。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71,752,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06%;
2、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9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15,440,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28%。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65人,出席会议所持有的股份总数15,168,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7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7,192,7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168,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7,192,7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168,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7,192,7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168,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陈捷奕律师和叶长城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2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1年0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03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将由174,408,600元减少至174,306,150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凭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证券部
2、联系人:劳金山
3、联系电话:0757-86256898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