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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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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云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0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云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由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的文件《关于云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32号),公司获得云南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05300033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再次认定,是对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0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孙雯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6,902,9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的股东孙雯雯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罗平锌电股份不超过9,701,858股,即不超过罗平锌电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6,467,905股,即不超过罗平锌电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233,953股,即不超过罗平锌电股份总数的1%。

  ●2020年5月19日,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泛华”)与自然人孙雯雯签署了《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厦门泛华将其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份16,902,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孙雯雯,2020年7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孙雯雯系厦门泛华持股33%的股东孙汉强的女儿,在协议转让完成后与厦门泛华互为一致行动人,与厦门泛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6,604,827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孙雯雯可以在取得公司股票后的6个月以后卖出。

  ●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股东关于减持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截至2020年9月9日,厦门泛华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孙雯雯持有公司16,902,969股股份,其中质押股份的数量为16,900,000股。本次减持将在孙雯雯所持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后执行,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 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孙雯雯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孙雯雯持有本公司股份16,902,9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于2020年7月21日完成过户受让登记;

  (三) 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9,701,858股,即不超过罗平锌电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6,467,905股,即不超过罗平锌电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233,953股,即不超过罗平锌电股份总数的1%;

  (四)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1年1月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其他: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孙雯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孙雯雯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公告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的预披露信息。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孙雯雯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孙雯雯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所持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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