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及其子公司陆续收到各地财政部门下发的关于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相关通知。根据上述文件,公司对以前年度煤层气补贴进行了清算,并对本期收到的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金额进行了重新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173,625,161.91元,其中2020年6月24日后获得的政府补助本期确认金额为18,610,615.24元,2020年6月24日已披露政府补助重新确认金额为63,307,223.67元,合计本期确认金额为81,917,838.9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6月24日后获得的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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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如下:
1、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2,500,000.00元关键技术项目资金补贴计入“递延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2、吕梁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清算2018年及预拨2019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4,140,700.00元,其中695,700.00元已在以前年度损益中确认,本期以3,445,000.00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3,160,550.46元确认当期损益。根据柳林县财政局下发的《柳林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非常规天然气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和2020年中央预拨资金的通知》(柳财企[2020]544号),确定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中央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6,006,972.48元,本期累计确认中央财政补贴9,167,522.94元。
吕梁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清算2018年及预拨2019年煤层气抽采利用省级财政补贴699,700.00元,已全部在以前年度损益中确认。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省级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2,812,975.61元,本期累计确认省级财政补贴-2,812,975.61元。
3、漾泉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收到20,000.00元国家重大专项补贴计入“递延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4、山西西山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7,178,500.00元,2020年11月25日按照《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非常规天然气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并财建[2020]242号)退回补贴174,800.00元,以此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6,425,412.84元确认当期损益;同时,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中央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11,916.38元,本期累计确认中央财政补贴6,437,329.22元。
山西西山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省级财政补贴1,968,800.00元,以此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1,806,238.53元确认当期损益。
5、美锦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114,100.00元,2020年11月26日按照《太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非常规天然气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并财建[2020]242号)退回1300元,以此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103,486.24元确认当期损益;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中央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109,053.96元,本期累计确认中央财政补贴-5,567.72元。
美锦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2月29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省级财政补贴43,500.00元,以此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39,908.26元确认当期损益。根据太原市财政局于2020年11月16日下发的《太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非常规天然气清算资金和预拨2020年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并财建[2020]247号)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省级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63,210.55元,本期累计确认省级财政补贴-23,302.29元。
6、左权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1,663,100.00元,2020年11月18日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非常规天然气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修改后重新下达)》(左财字[2020]496号)退回148,100.00元,以此扣除增值税后本期累计确认中央财政补贴的金额为1,389,908.26元。
(二)2020年6月24日已披露政府补助后续进展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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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披露确认金额与2020年6月24日公告所披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为67,455,496.11元,主要由于:
1、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晋市财建[2019]91号),于2020年6月11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132,639,800.00元,以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121,687,889.91元确认了损益。2020年12月,晋城市财政局下发《晋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非常规天然气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晋市财建[2020]61号),文件对之前预拨的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进行了重新分配,确定2020年度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拨奖补金额暂为97,497,400.00元,公司以此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89,447,155.96元重新确认了当期损益。同时,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中央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940,733.94元,本期累计确认中央财政补贴90,387,889.90元。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19年非常规天然气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晋市财建[2020]84号)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省级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21,106,327.27元,本期累计确认省级财政补贴-21,106,327.27元。
2、左权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1,410,000.00元,以此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1,293,577.98元确认当期损益,本期累计确认中央财政补贴1,293,577.98元。
左权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省级财政补贴630,000.00元,以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577,981.65元确认当期损益,同时,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省级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389,506.80元,本期累计确认省级财政补贴188,474.85元。
3、漾泉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5月26日收到预拨2020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7,870,000.00元,以此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7,220,183.49元确认当期损益,同时,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中央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7,859,408.10元,本期累计确认中央财政补贴-639,224.61元。
漾泉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省级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5,144,633.30元,本期累计确认省级财政补贴-5,144,633.30元。
4、山西西山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清算2018年预拨2019年煤层气抽采利用中央补贴8,011,500.00元,此金额已在以前年度损益中确认,不影响当期损益。
山西西山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清算2018年预拨2019年煤层气抽采利用省级补贴2,169,900.00元,此金额已在以前年度损益中确认,不影响当期损益;同时根据《太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非常规天然气清算资金和预拨2020年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并财建[2020]247号)清算以前年度煤层气省级补贴导致需要调整当期其他收益-1,910,833.88元,本期累计确认省级财政补贴-1,910,833.88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
2、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认的政府补助预计影响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81,917,838.91元,其中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预计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为79,028,077.00元,此项补助自国家、省相关优惠政策推出以来一直为公司的稳定收益来源。
三、其他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公司所属子公司以实际收到的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扣除增值税(税率9%)后的金额确认损益。
四、风险提示
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