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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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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马武鑫先生、唐国华先生、罗金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出席徐建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工程师范信龙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19年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议案八《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傅凌儿女士、宁波高新区同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信龙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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