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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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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9-19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定于2019年5月9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增加了《关于提名郑轶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增加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及《酒鬼酒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增加临时议案后)》。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王浩。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5月9日下午1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9日(按会议通知时点) 。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7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617,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2738%,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526,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245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81%。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

  ■■

  

  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烨、唐萌慧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后附签字页);

  2、法律意见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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