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2018年以来,已有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以及海通证券等五家券商发布定增预案。其中,中信证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收购广州证券,其余四家券商都计划将募集资金分配在主营业务等方面。
上述定增预案显示,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广发证券以及海通证券募集资金上限合计630亿元。此外,2018年还有四家上市券商发布可转债预案,分别是浙商证券、山西证券、财通证券以及国元证券,合计募资上限161亿元。而2017年,仅有两家上市券商发布可转债预案,合计募资上限93.5亿元。
从定增和可转债来看,2018年,券商再融资更为密集,融资额度也大幅提升。再结合IPO情况来看,2018年共有5家券商成功IPO,加上2019年初的华林证券,2018年以来就有6家券商完成上市,共募集资金120.40亿元。而2017年IPO的券商有4家,此前5年每年IPO的券商都不足3家。
种种迹象显示,券商密集融资的一大重要用途,是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和自营业务。这两项业务更多依靠资产负债表的扩张获取利润,被认为是“重资产业务”。
例如,2018年至今各券商定增预案披露的募资用途就显示,资本中介业务和自营业务颇受重视,计划用于这两项业务的资金占比都超过50%。其中,海通证券拟募资不超过200亿元,不超过100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40亿元用于自营业务,两项业务合计占比70%。广发证券拟募资不超过150亿元,不超过6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25亿元用于自营业务,用于两项业务的资金占比达为60%。国信证券拟募集不超过150亿元的资金,不超过2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60亿元用于自营业务,合计占比56.67%。中信建投则拟募资不超过130亿元,不超过55亿元用于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45亿元用于自营业务,两项业务的比例高达76.92%。另外,2018年多家券商发行可转债的资金用途,也包括自营业务和资本中介业务。
在上述两项业务中,从可获得的数据来看,资本中介业务占用资金比例更大,但国信证券和中信建投的定增方案显示出资本中介业务缩减或向自营业务倾斜的迹象。具体而言,海通证券用于这两项业务的比例分别为50%、20%,广发证券用于这两项业务的比例分别为43.33%、16.67%。国信证券用于资本中介业务的比例仅为16.67%,而用于自营业务的比例达到40%;中信建投用于资本中介业务和自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42.31%、34.62%,比例较为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