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A15版)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11、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财务指标进行了年化处理,即按照2017年度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以及营业成本占年度营业成本的比例,测算出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据以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以及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每股收益》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情况如下:

  ■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2016年末总资产较2015年末增加了629.45万元,2017年12月末总资产较2016年年末增加了5,562.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货币资金和在建工程增加。2018年6月末总资产较2017年12月末减少1,637.64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减少。

  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其他应收款构成,流动资产结构总体保持稳定。

  非流动资产主要由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平均为90.92%。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平均占比76.19%,且流动负债的比例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减少了长期借款。

  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期末,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9.25%、73.50%、88.91%和83.31%。

  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主要为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随着营运资金结构的优化,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上升的趋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逐年提高,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有所波动。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净利润则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9.82%、83.06%、98.21%和97.09%,营业利润为利润的主要来源,且占比逐年上升。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7%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重保持稳定。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技术转让收入,报告期内增长的主要因为公司向第三方技术转让收入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略低于营业成本,经营活动累计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基本一致,而且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保持了相当规模,表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回款情况良好,盈利质量较高。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11,600万股为基础,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5,000.00万元(含税)。

  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11,600万股为基础,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5,800万元(含税)。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11,600万股为基础,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5,800万元(含税)。

  上市后,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采取固定比例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即单一年度内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0%,但公司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弥补亏损后的可供分配利润额的10%。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发行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3,866.70万股。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投资者询价情况确定,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经发行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募集资金不足时,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适当自筹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前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一、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所谓新型生物酶,是与淀粉酶、糖化酶等传统生物酶相对的概念,根据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十九类之轻工”之“新型酶制剂(糖化酶、淀粉酶除外)生产”属于“鼓励类”产业。

  目前,我国酶制剂企业使用的酶种主要是淀粉酶、糖化酶等传统生物酶,而包衣颗粒蛋白酶、β葡聚糖酶、葡萄糖氧化酶等新型生物酶的生产规模尚小。洗涤酶是包衣颗粒蛋白酶的核心应用领域,长期以来一直被国外企业垄断。

  包衣颗粒蛋白酶、β葡聚糖酶、葡萄糖氧化酶生产工艺分别为芽孢杆菌宿主生产工艺、丝状真菌宿主生产工艺、酵母宿主生产工艺,不同生产工艺对设备的要求不同,目前公司已建成的一期、二期项目主要应用于酵母宿主生产工艺、丝状真菌宿主生产工艺。公司在二期项目中应用芽孢杆菌宿主生产工艺生产少量中性蛋白酶,因生产工艺与设备匹配性差,造成生产成本较高。为进一步提高蛋白酶产量,打破国外企业长期垄断,丰富产品结构,公司亟需新建一条以芽孢杆菌宿主生产线为主、兼顾丝状真菌宿主生产工艺、酵母宿主生产工艺的柔性全自动生产线。

  本项目建设10,000吨新型生物酶,包括5,000吨包衣颗粒蛋白酶、3,000吨β葡聚糖酶、2,000吨葡萄糖氧化酶,项目建成后,发行人酶制剂产品结构将向高端化、多样化转型升级,有助于提高公司酶制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酶制剂行业的领先地位,将会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一)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由于化肥价格上涨和大量使用化肥造成环境及农产品污染等原因,我国开始逐步重视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的生产、使用。

  农业部2015年出台《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国务院2016年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限制传统化肥使用量,引导肥料产品优化升级,有机肥和微生物肥将在其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因发展植物用微生态制剂是可持续农业的重要基础,且顺应了农业的发展方向,本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抢占市场机遇,调整产品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微生物菌剂有利于改善我国土壤现状

  (二)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1、 税收政策有利于微生态制剂的发展

  微生物制剂产品主要应用于微生物肥料中。随着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微生物肥料将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2015年9月1日,我国取消了化肥行业免征、先征后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改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同时,2016年至今,受国际大环境影响,化肥原料涨价,造成化肥市场价格暴涨。由于微生物肥料目前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并且价格表现平稳,因此,微生物肥料相比化肥具有较强的价格优势。

  2、本公司在微生态制剂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本项目计划生产的产品中,胶冻芽胞杆菌是公司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产品。近年来,胶冻芽胞杆菌经过农业部门的推广,已成功应用于各种果树、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各种经济种物,增产效果显著。作为无公害作物栽培的首选肥料,胶冻芽胞杆菌可广泛应用到全国各地种植业中。同时,枯草芽孢杆菌、解淀粉芽孢杆菌也已经开始推广。

  三、1500吨/年兽用粉剂自动化密闭式工艺调配项目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一)行业法规的要求

  2012年1月,农业部发布第1708号公告,停止了传统工艺的粉剂新建生产线的验收受理工作,农业部办公厅在农办医[2013]7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了新建粉剂车间的相关要求,“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从投料到分装应具备全过程自动化控制、密闭式生产工艺,以及相应的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要求,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传统工艺粉剂生产线可继续使用,但新建粉剂生产线必须采用自动化密闭式生产工艺。从目前农业部监管形势来看,对粉剂生产线统一提高要求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因此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新建一条符合农业部新规定的自动化密闭式工艺粉剂生产线是相当必要的。

  (二)市场需求

  目前,规模化养殖逐渐成为市场趋势,绿色养殖成为市场的主流。为了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公司从2013年底就把集团养殖客户作为重中之重,而集团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这就给公司的兽药产品提出了更高的标准。目前公司拟投资建设的自动化密闭式粉剂生产线就能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同时,通过投资该生产线能大大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也能实现由现在的半自动化生产转型到全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

  四、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一)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发展方向与目标

  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生物技术中心将进一步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打造高水平人才团队;购置先进的实验研发设备,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降低现有关键产品的成本底线,保持核心产品成本优势;开发能源用酶产品,抢占能源应用领域产品市场;研发碱性蛋白酶、医药用酶等高端产品,拓展高端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应用研发团队的灵活性和及时性,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能力;拓展检测服务范围和精确水平,分析检测服务平台化;提升生物催化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能力。公司将以技术中心为研究平台,强化技术中心科研设施和基础条件建设,建设国际水平的生物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和研发基地。

  (二)发行人与上述发展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

  公司生物技术中心的研发能力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先后成功研发了饲料酶、纺织酶、食品酶等产品。但是,与世界领先水平的诺维信、杜邦公司、帝斯曼等公司相比,发行人在规模表达体系开发保护、高端产品开发、技术定制服务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来说:①提升蛋白质高效通用表达系统,需增加配备高通量筛选装备,提高筛选效率;②需提升上游生物技术与下游生物产品生产工艺之间的工程化过程研究,需配套大量工艺研究小试用装备;③应用技术及客户技术方案服务能力不足,需要配备应用研发仪器设备,提升问题解决能力;④生物催化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能力不足,需要新增木质纤维素生物糖化等生物催化产业关键技术平台,提升共性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三)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现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高新科技园内的技术中心,租用场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承载着技术中心下属分子实验室、工艺实验室、分析检测实验室及应用开发实验室等功能实验室的运作,同时配置了包括高效液相色谱工作站、50L 发酵罐等在内的大、中、小型实验设备 200 多套。在人员配备方面,目前有100多名技术人员常驻技术中心开展研发工作。

  公司生物技术中心现有空间应用和布局局促,已不能承载研发所需的先进设备配置、研发人员工作的空间要求,不能满足各功能平台空间合理、便利的划分,不能满足新规划研发平台的建设需求。通过开展技术中心基础研发条件建设进而提升创新能力,缩小与国际知名公司的差距,实现技术中心战略目标,是公司发展规划亟需解决的核心问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风险之外,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下列风险:

  (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续期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酶制剂、微生态、动物保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酶制剂、微生态应用于饲料添加剂时,公司须向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取得相关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及批准文号等;动物保健品须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上述证书均有一定的有效期,一旦有效期届满,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重新评估,方可延续。倘若公司无法在预期的时间内获得产品批准文号的再注册批件,或未能在相关执照、认证或登记有效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公司将不能够继续生产与销售有关产品,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和开拓新市场,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机构和科学的技术研发体系,已具有适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新产品的能力。然而,一种新产品的推出需要经历基础研究、产品实验、批量生产和市场销售阶段,兽药及疫苗产品还需要经过各项严格审批,技术研发前期投入较大,且周期较长,失败风险较高。即使新产品研发成功,还可能面临难以得到市场认可的风险,或者新产品投放市场后产生的经济效益与预期差距较大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稳定的技术团队对公司的持续创新至关重要。公司已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建立了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研发体系,并制定了科学的激励制度,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稳定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高端研发人员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若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情况,将会削弱公司的研发能力,进而对新产品开发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长期研发,公司已取得多项专利权及若干专有技术。为保护该等核心技术,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但仍可能存在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来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532.69万元、17,124.44万元和15,146.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32%、21.92%和18.95%。2018年6月末,由于部分货款尚未结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9,219.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9.92%,2017年上半年为55.00%。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合理,账龄在1年以内的客户欠款占全部客户欠款的比例分别为89.30%、87.61%、84.04%和85.98%,绝大部分欠款均处在正常的信用期内。但是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仍然可能影响到公司的现金流量,增加流动资金压力,影响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2、预付款项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2,215.94万元、1,728.89万元、1,758.83万元和1,289.76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0%、4.25%、4.00%和3.15%。

  新型兽用生物制品、药品的研发周期一般为6~8年,且新兽药注册证书或生产证书的取得均需经国家严格审批,公司对外合作的研发项目若无法按时完成或研发失败,或者无法通过审批取得新兽药注册证书或生产证书,从而导致公司预付款项无法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

  3、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095.50万元、2,100.17万元、585.59万元和156.35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63%、18.42%、5.00%和3.16%,营业外收入占比例逐年降低。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通知》,2017年度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以前年度数据不进行追溯调整。2017年度和2018年上半年发行人按照该项规定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1,575.16万元和528.30万元,导致营业外收入大幅下降。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发行人取得政府补助较多的原因是公司承担了多项国际合作专项、国家863课题等国家和省市级科研项目,获得政府研发项目经费补助较多。该部分科研项目均为事前申报,评审通过后开展相关研究任务。项目收到的政府研发经费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2017年计入其他收益)”,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包括自筹部分)计入“管理费用”。除将取得的政府研发项目经费补助全部用于研发项目外,发行人还要自筹部分资金投入该项目研发。因此,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大于“营业外收入”。

  如果发行人研发能力下降或者与科研相关的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发人不能取得相关政府补助,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超过75%,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主要原材料甲醇、维生素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

  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加大公司采购管理和生产经营的难度,且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提高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动物保健品主要应用于畜牧养殖行业。如果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仅不能达到防疫、治疗的效果,反而可能会对动物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给养殖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给生产企业的品牌、产品的声誉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五)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酶制剂、微生态以及动物保健品的过程中会产生“三废”等环境污染物,若公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不当,造成水体污染和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故,存在被环保主管机关处罚的风险,从而影响到业务的发展及经营业绩。

  (六)税收政策风险

  1、所得税政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6家下属子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分别是山东蔚蓝、山东康地恩、青岛玛斯特、蔚蓝生物制品、康地恩动物药业、潍坊康地恩。

  如果未来该项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能享受该税收优惠;或者发行人某子公司在以后年度的评审中未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该子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该优惠。上述事项的发生将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

  2、产品出口退税风险

  公司有部分酶制剂、微生态产品出口海外,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金额分别为7,047.32万元、6,672.83万元、8,553.22万元和3,629.7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9%、8.74%、11.00%和9.58%。

  公司产品出口退税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未来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不断开拓,出口金额可能会继续有所增加,如果国家降低公司主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公司收益将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组织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生产建设和研发中心建设。上述项目系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并充分考虑自身品牌地位、管理能力等因素确定的投资项目。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生产能力将显著提升,研发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但如果项目实施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在充分考虑相关产品的市场前景以及公司管理、研发及营销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产品与市场需求匹配性不够,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15.50万元、128.17万元、-160.61万元和39.08万元。若人民币汇率波动,会使企业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同时,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将会导致以美元计价的产品价格上升,降低公司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

  (九)规模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总额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的经营规模也将大幅扩张,公司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公司不能对业务及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将面临相应的经营管理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重大销售合同

  ■

  2、重大采购合同

  ■

  3、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

  4、担保合同

  ■

  5、其他合同

  承销暨保荐协议:2017年6月,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协议约定,委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负责推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负责公司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并持续督导本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康地恩实业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效成先生、黄炳亮先生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受到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山东高速大厦12A

  电话:0532-88966607

  传真:0532-88966609

  联系人:曹成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电话:020一87553582

  传真:020一87553583

  联系人:王慧能、陈凤华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