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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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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该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32,45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最高成交价为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42,413,337.2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3日、2015年6月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家园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2015年6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6月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家园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情况

  1、公司“家园1号”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其中前12个月为锁定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15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日。

  2、2015年6月23日,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票29,57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4%,成交均价为33.30元/股,锁定期为自2015年6月24日起12个月。

  3、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由29,579,500股调整为59,159,000股。

  4、“家园1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权益分配期间,根据原定计划,向持有人进行第一次权益分配,分配比例为初始认购份额的30%。权益分配后,“家园1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1,41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6、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7、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根据《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家园1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资产管理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5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2日;

  2、“家园 1 号”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之后,家园 1 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 本“家园 1 号”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家园 1 号”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 15 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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