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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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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8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卓时代发展速度快,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了支持中卓时代的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卓时代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为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取消2017年3月20日审批的,公司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的敞口为5,3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补充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优化财务指标,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招投标能力,有助于申请银行授信业务,同意向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9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卓时代”)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为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中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消防车;销售汽车、消防器材及汽车零配件;售后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

  4、担保范围:担保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性保函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中卓时代发展速度快,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了支持中卓时代的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卓时代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为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取消2017年3月20日审批的,公司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的敞口为5,3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20,65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3%。其中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担保2,650万元、为威海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购房者提供的担保8,000万元和本次担保10,00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9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报警”)增资1亿元。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条款,本次投资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4%,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企业介绍

  1、企业名称: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西市区荣华路9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孟岩

  5、注册资本:1亿元

  6、主营业务: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灭火系统及配套产品、楼宇自控产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产品、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产品及其配件的生产;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研发、生产。

  6、相互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企业介绍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亿元。

  (2)山鹰报警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可以部分解决山鹰报警流动资金紧张的问题,同时可以优化其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有利于山鹰报警开展招投标业务和银行授信;同时提高注册资本,扩大企业规模,体现了企业承接大型项目的能力和保障性,有助于增加中标几率。山鹰报警未来业绩的不确定,使本次增资存在投资收益率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8-09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时期,随着业务量持续增加,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不断加大。为了支持其快速发展,同意公司为中卓时代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为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二年,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营口新山鹰报警设备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能够改善子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其开展投标业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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