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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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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1月29日

  ●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98万股

  根据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9日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至此,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熊德斌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8月17日起至2018年8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8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9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8万股。

  3、限制性股票人数:96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5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权益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00万股调整为198万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97人调整为96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8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 20%:30%:5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0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85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0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96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1,980,000股股票款合计人民币42,669,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8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0,689,000.00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151,46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24,151,467.00元,截至2018年10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131,467.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26,131,467.00元。

  四、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98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24,151,467股增加至126,131,467股。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数量的股东仅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林先生。张林先生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持有的股份数量为11,81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本次授予完成后,张林先生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9.37%,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18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分别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经测算,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606.08万元,在2018年-2020年成本分摊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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