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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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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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正在实施重大资产出售。2017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股权首轮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拟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股权;2018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股权首轮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的公告》;2018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在正常推进中。

  5、公司控股股东近期正在筹划和实施股份转让。2018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与林桂升先生于2018年8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8,880,000股人民币普通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2.30%,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转让给林桂升先生。截至本公告日,该股份转让事项尚未完成,考虑到当前股市波动较大,该股份转让事项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未能在当个工作日内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书面回复,公司正在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7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2018年年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18.68%至123.35%,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400.00万元至500.00万元。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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