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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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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兴业信托-恒邦1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于2017年7月12日完成股票购买,交易均价约为10.61元/股,购买数量为45,51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3日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信托计划设立完成之日起算。

  201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910,4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91,040,000元,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及后续工作

  截至2018年9月18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合计45,511,842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1%。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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