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813号宝武集团上海宝山宾馆友谊会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邹继新先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人,其他10位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2人,其他5位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独立会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伟亮、范骏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此,公司决定按照授予价格3.99元/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47,75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1,347,750元,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为22,266,567,375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1月2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宝钢指挥中心 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01999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18宝钢SCP005,债券代码:011801487)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8宝钢SCP005

  4.债券代码:011801487

  5.发行总额:2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2.37%

  7.到期兑付日:2018年9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丽丽

  联系方式:021-26644186

  2.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荀雅梅

  联系方式:010-66592749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9、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