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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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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8-05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于2017年12月7日成功发行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7正集EB”或“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15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17年12月9日发布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3)。

  根据换股价格调整方式的约定,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正泰电器A股股票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正泰电器A股股份发生变化时,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18年6月8日,正泰电器披露《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2018年6月1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正泰电器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17正集EB换股价格相应由31.38元/股调整为30.41元/股。

  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20年12月4日止。换股期间,正泰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正泰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978,043,564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45.46%,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80,311,496股股票,占总股本比例8.38%,合计持有本公司53.84%股份。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股票,正泰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正泰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亦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正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其他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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