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213,766,722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19年3月13日前;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执行后,对公司在显视面板领域的业务拓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能力。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与客户签订了213,766,722 元人民币设备销售合同,主要包括激光切割、激光修复、检测等设备,主要用于显视面板等脆性材料的生产加工。
鉴于公司与客户签署了保密协议,客户资料暂不披露。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213,766,722 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19 年 3月13 日前;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执行,对公司在显视面板领域的业务拓展产生积极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在显视面板领域的累计未发货订单约3亿元。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能力。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该客户首付款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