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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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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18-008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2017-024)。

 近日,公司收到国金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175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国金证券应当按要求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交完整的挂牌转让申请材料。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国金证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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