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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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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3),公司定于 2018 年 2 月27日(星期二)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提请增加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2 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止目前,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4,499,389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21.5%。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增加提案后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2018年2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4,499,389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21.5%)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就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7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5:00-2018年2月27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8年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月13月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8年2月2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1,信函请注明“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8号楼二层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255501-8222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自查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更正、补充公告如下:

 原文:

 一、情况概述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本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相关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本公司于 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第二次会议, 公司 9 名董事,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更正为:

 一、情况概述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本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相关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本公司于 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第二次会议, 公司 9 名董事,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补充公告:

 二、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持有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100%股权。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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