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17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2017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披露了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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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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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7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有机、丁二醇分厂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了持有的山西三维豪信化工有限公司65%股权。
①上表中上年同期(重组前)业绩为公司实施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前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上年同期(重组后)数据系公司实施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后,根据企业合并相关准则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模拟追溯调整重述后的数据。
②上年同期(重组前)的基本每股收益以总股本469,264,621.00 股测算;上年同期(重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以总股本469,264,621.00股测算。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因公司在12月收到临汾市财政局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466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该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2、2017年11月2日,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山西三维豪信化工有限公司的65%股权,太原创佳天投科技有限公司摘牌,股权交割日为2017年12月29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实现税前收益约为7209万元,将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7 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致歉声明:本次业绩预告出现较大差异,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该申请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