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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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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7-157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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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民盛”)拟使用自有资金,按照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银行”)《长治银行2017年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每股2.1元的价格,认购不超过长治银行本次增资扩股的14,490万股,总认购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429万元,预计不超过长治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6.3%。

 根据公司第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的决议,天津民盛积极实施本次拟参与长治银行增资扩股的事项,现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12月5日,天津民盛收到长治银行发来的《关于调整入股比例的函》,经监管部门对长治银行拟入股股东的资格审核,天津民盛拟入股长治银行的比例由原来的6.3%降到4.95%,折合11,385万股,折合人民币23,908.5万元。该调整后的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最高投资金额范围内。

 2017年12月10日,天津民盛与长治银行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天津民盛认购长治银行11,385万股,折合人民币23,908.5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天津民盛已按照协议约定,将上述入股款人民币23,908.5万元汇入到了长治银行指定的账户。

 根据协议的约定,天津民盛与长治银行尚需履行后续的交易程序,包括验资、工商变更、领取股份权利凭证等,公司将及时跟进及披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7-158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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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积极实施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

 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交易双方已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于2016年10月31日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东合利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1月2日,广东合利已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完成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类型变更、股东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广东合利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支付”)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监事变更登记(备案)已通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发《关于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文件(广州银复[2017]7号),同意合利宝支付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2017年9月1日,公司接到孙公司合利宝支付的通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已公示了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更新后的机构详细信息,证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营业场所)完成了相关变更。2017年9月8日,合利宝支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新换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Z202604400001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牌照信息等已全部完成相关的过户或变更备案手续。公司与交易对手张军红将按照本次重组报告书相关条款履行后续的交易程序。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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