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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钢矿业”)近日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新疆国土厅”)官方网站获悉新疆国土厅下发的《关于自然保护区内有效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的文件,主要情况如下:
一、文件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列》及《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要求位于各类自然保护区(暂不包含黑蜂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仍有效的235个探矿权和50个采矿权矿业权人,立即停止一切勘查开采活动,退出自然保护区,立即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按期完成。公告期60日请矿业权人按要求申请探矿权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提交注销申请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上述文件所列自然保护区内50个有效采矿许可证办理注销登记清单中包含金钢矿业,采矿许可证号为C6500002010122120104769,矿山名称为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乔普卡铁矿。
二、金钢矿业基本情况
名称:塔什库尔干县金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达布达尔乡东南9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董峻岭
注册资本:壹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铁矿石开采、加工销售。
公司于2009年11月26日完成对金钢矿业股权的收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钢矿业拥有年产铁矿石190万吨,年产铁精粉50万吨生产能力,主要销售产品为铁精粉,销售对象主要为新疆当地钢铁企业,经营方式主要为自主生产、销售经营。
金钢矿业近三年资产及经营情况如下(已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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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金钢矿业乔普卡铁矿位于新疆塔什库尔干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内,目前金钢矿业已处于停产状态。
此次金钢矿业采矿权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一定影响,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要求,应对金钢矿业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预计不超过4亿元,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事务所出具数据为准。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新疆国土厅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取得对公司最有利的退出方案。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对金钢矿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后,可能会导致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规定,2018年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