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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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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5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吉客印”)进行增资,厦门吉客印少数股东厦门鹤超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鹤超”)同意放弃同比例认购增资权,增资完成后,厦门吉客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持有93%的股权,厦门鹤超持有7%的股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章程作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14时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6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吉客印”)进行增资,厦门吉客印少数股东厦门鹤超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鹤超”)同意放弃同比例认购增资权,增资完成后,厦门吉客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持有93%的股权,厦门鹤超持有7%的股权。

 2、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对厦门吉客印进行增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2YFB7X8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93号翔云楼310单元B066

 5、法定代表人:庄浩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1日

 8、营业期限:自2017年08月01日至2067年07月31日

 9、营业范围:互联网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10、主营业务:厦门吉客印主要从事服装、鞋帽、3C电子产品及家居用品等品类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采用数据驱动型精准运营模式,通过自建垂直品类销售平台及垂直品类独立站的方式进行线上B2C销售。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四)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厦门吉客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在西安、香港等地均设立子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其进行增资,可满足其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也可加强公司对厦门吉客印的管理、提高对其决策效率,有效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完善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8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数不超过200万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本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风险: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由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原因导致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此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结合公司发展与优秀人才的成长,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平均成本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回购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不超过5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72%。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7月15日)。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不超过50元/股的条件下,若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则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72%。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917,696,991.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为461,256,133.26元(未经审计)。若此次回购资金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7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0.90%、约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1.68%。

 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本次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下述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二级市场股价表现等情况决定实施、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实施具体方案,办理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本次回购股份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十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章程作相应修订,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册印制;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册印制;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0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14日至2018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1月10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1月10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c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西安设立控股孙公司并完成

 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吉客印”)与自然人叶小炜共同出资设立西安丹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厦门吉客印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叶小炜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并于近日收到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由子公司决策机构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叶小炜

 身份证号码:421003198108212318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258弄7号801室

 叶小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设立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丹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PH9Q8H

 法定代表人:叶小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都市之门C座第1幢1单元20层12007-2062-10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的销售及网上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厦门吉客印以现金方式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60%,叶小炜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40%。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孙公司系基于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拓展业务发展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2、存在的风险:本次成立控股孙公司可能面临行业竞争、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等,公司已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并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系控股子公司厦门吉客印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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