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横琴华发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华发”)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横琴华发提供的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为横琴华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47亿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3.04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一、担保情况概述
横琴华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横琴华发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11月成立,注册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960.78万元,法人代表赖小航,经营范围: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横琴华发总资产为13,983,447,390.07元,负债总额为11,080,081,593.49元,其中,长期借款为2,94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元,净资产2,903,365,796.58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75,331.18元,净利润-70,759,397.23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 横琴华发总资产为10,709,821,952.76元,负债总额7,653,037,861.78元,其中,长期借款为3,638,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元,净资产为3,056,784,090.98元。2017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72,627,130.69元,净利润153,418,294.4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
担保期限:5年;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3.04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9.57%,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6.48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