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用电投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上述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智光用电投资于2017年11月24日同广东华兴银行签订了《广东华兴银行财富盈产品协议书》,以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广东华兴银行财富盈产品,具体购买情况详见于2017年1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安排,智光用电投资于2017年12月8日将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中5,000万元予以提前赎回,获得理财收益74,794.5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赎回的本金及收益已划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