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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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杨世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敬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连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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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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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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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6日将其持有的16,502,6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月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502,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836%,上述被质押的股份占湖南昱成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8.8835%(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月1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2))。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为麦芽销售周转款增加。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主要为本季属大麦收购季节,预付大麦收购款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主要为本期已抵扣部分上年末未抵扣税金。
4、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主要为收到的未结算货款较年初减少。
5、其他流动负责较年初增加,主要为待支付市场等费用较年初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主要为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增加,主要为本期股票投资持有收益较上期增加。
8、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股票投资相关税金较上期减少。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主要为公司本期对股东进行了现金分红。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诉讼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无后续进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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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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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