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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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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清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开始筹划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收购加拿大Avmax Group Inc.100%的股权:

 1、于加拿大卡尔加里时间2016年6月29日完成了本次收购的第一期49%股权交割工作(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2016-055”公告);

 2、于加拿大卡尔加里时间2016年9月30日完成了本次收购的第二期11%股权交割工作(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2016-080”公告);

 3、于加拿大卡尔加里时间2017年7月14日完成了本次收购的第三期13.33%股权交割工作(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2017-036”公告);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 2017年1月18日对山河智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通过。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2号),并于2017年10月13日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上市工作。(详见巨潮资讯网)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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