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
6、主持人: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45,513,5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70,512,9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3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5,000,5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6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98,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3,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斌、张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77860万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前有效。
同意245,320,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5%;反对19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6,0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6509%;反对19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4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465681万元,其中保证担保额度378385万元,抵押担保额度为87296万元。上述额度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前有效。
同意243,817,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92%;反对1,696,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9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82%;反对1,696,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同意243,831,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47%;反对1,682,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78%;反对1,682,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