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调整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天楹”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141.20万元。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本次发行方案已经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该议案,拟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9,278,871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619,278,871股。
2016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 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7日。
目前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作进行调整。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6,8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3,600万股。具体计算方式为:
Q=Q0×(1+n)=6,800万股×(1+1)=13,600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转增股数;Q为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三、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