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5:00至2016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成刚。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8,493,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39%。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243,1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554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股份208,464,8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9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28,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6 %。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8,46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8,46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8,46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7,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6,6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6%;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6,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6%;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8,46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障公司切实履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8,46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08,46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215,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7%;反对26,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荣、赵志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