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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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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7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4.52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10,192,837股调整为不超过110,957,004股。

 一、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的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316,111,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31,611,138.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公告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日。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3日实施完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等相关议案。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4.52元/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0,192,837股。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4.52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底价为14.52元/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4.42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4.52元/股-1.00元/10股=14.42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10,192,837股调整为不超过110,957,004股。

 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0,192,837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10,957,004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1,600,000,000元÷14.42元/股=110,957,004股。

 三、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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