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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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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33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5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管爱国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温宗国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苏辛先生和监事蔡海珍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朱连升出席;副总经理郇庆明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为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晓琴、雷锐芝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6-034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3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曹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书,曹俊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自其提交辞职书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曹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2016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曹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在董事会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伟杰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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