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 至2016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聘请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年度董事会、2015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时。
6、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1、投票代码:360953
2、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00至2016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丽芳、陈延芬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视同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