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45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30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225,244,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06,445,5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7人,代表股份18,798,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6,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1,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关于淘汰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逐项审议了:
7.1?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57,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0%;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2?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3?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4?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852,5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61,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
弃权2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5?公司与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07,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
反对31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
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492,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1%;
反对3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9%;
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王蕊 靳如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46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47,161,3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9%)的股东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金控资管”)拟在本公告日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4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国信金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国信金控资管持有公司股份47,161,3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47,161,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
3、国信金控资管本次拟减持不超过6,74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国信金控资管与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金控”)为一致行动人。2015年7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文”的通知要求,国信金融与一致行动人承诺将通过定向资管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国信金控及一致行动人最近六个月累计减持青岛双星股票金额的10%。该承诺已于2015年10月10日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国信金控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国信金控资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