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中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林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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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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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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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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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2015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告编号:2015-121)等相关议案,2016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组预案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同日开市起复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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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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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劲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6-037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3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86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公告编号:2016-038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3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在重大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