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毛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民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8,061.56万元,增加比例为24,302.34%,增加原因主要为应收上海致坤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房款17,873.65万元。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937.84万元,减少比例为37.69%,减少原因主要为收回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托管费967.93万元。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167.28万元,增加比例为36.74%,增加原因主要为本年公司持有的中毅达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增加1,167.28万元。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93.68万元,增加比例为170.60%,增加原因主要为本期增加了出租房产的菜单式装修工程。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1,092.57万元,减少比例为49.73%,减少原因主要为子公司上海奥仑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916.91万元。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11,864.95万元,减少比例为56.00%,减少原因主要为上海致坤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预收购房款11,915.77万元转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668.69万元,增加比例为34.70%,增加原因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增加,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91.82万元,增加比例为39.56%,增加原因主要为本年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毅达股票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875.46元,增加比例为30.95%,增加原因主要系本年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毅达股票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本期比上期增加21,582.79万元,增加比例为168.36%,增加原因主要为销售金领之都A区6幢和8幢房产收入29,789.42万元。

 营业成本本期比上期增加3,951.24万元,增加比例为96.05%,增加原因主要为房产销售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增加7,539.62万元,增加比例为814.59%,增加原因主要为房产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税金增加。

 销售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143.60万元,增加比例为96.13%,增加原因主要房产销售收入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1,101.52万元,增加比例为101.28%,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同比增加,并表单位增加了上海奥仑实业有限公司,相应的费用有所增加。

 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366.33万元,增加比例为45.44%,增加原因主要为银行借款增加,同时部分建设项目完工,利息资本化停止,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投资收益本期比上期增加579.40万元,增加181.95%,增加原因主要为权益法核算单位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盈利增加283万元,以及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本期盈利增加203万元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期增加123.38万元,增加比例为199.24%,增加原因主要为获得政府补助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95万元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2,479.51万元,增加比例为173.81%,增加原因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增加9,183.03万元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置业”)承诺:

 1、在同业竞争存在的情况下,凡上市公司参与竞标的项目,华鑫置业其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参与竞标;华鑫置业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以市场化的方式逐步将存在同业竞争情况的相关业务与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成为华鑫置业下属唯一的商务不动产运作平台。

 2、华鑫置业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100万元,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华鑫置业在产品策划、营销服务、成本控制、客户导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华鑫品牌在区域市场上也有一定的影响,具备履约能力。

 3、鉴于华鑫置业的相关业务与资产注入需要履行以下程序:(1)、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的审批等手续;(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华鑫置业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如需); (3)、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如需);(4) 、有关股权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等。为此,若华鑫置业拟注入的相关业务与资产未取得上述任一批准导致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注入上市公司,华鑫置业将在未获审批事实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采取将未获审批之有关业务与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届时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为推进与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解决,华鑫置业于2015年8月将其相关业务委托公司管理和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3.5.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

 3.5.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5.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

 3.5.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5.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6-01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穗路1398号工业房地产

 签订买卖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拟受让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穗路1398号地块工业房地产。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与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上述相关《房屋买卖协议》。其中买卖标的物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穗路1398号厂区内工业房地产,由《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浦字(2012)第044462号)确权,合计建筑面积54,776.85平方米,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82,028平方米。房屋买卖总价款计人民币503,982,600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零叁佰玖拾捌万贰仟陆佰元整)。公司将在协议签订后按照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受让款项。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4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